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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二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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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秋季学期致同学们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你好!

见字如面,纸短情长。信的内容不多但会给你带来一些重要的讯息。希望你能抽出5分钟时间读一读,并将信的内容转发给你的父母和亲友。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普通高中阶段的学习任务,中央和省、市政府出台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助政策。我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认真落实资助工作,保障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本学年学校资助申报程序、审核认定相关事宜告知各位同学、家长们。

一、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具体做法是: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负责本班申报学生的审核评议并负责上报年级办公室;年级办公室负责初审班级推荐上报的学生名单及资料上报学校评审组;学校评审组确定最终资助学生名单,并公示。

二、学生的申请和审核工作在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确定本学年受助对象。

三、宣传阶段9月开始,各班交申报申请材料时间为10月中下旬,学校评审及公示时间为11月份内。

四、每学期的资助名额由市资助中心根据学校的事业报表人数按比例确定学校的受助人数。

五、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当年本地本校“应享受助学金政策总人数不变,平均资助标准不变,总体补助金额不变”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一般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助学金分别对应每学年为3000元、2000元、1000元进行发放。特别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仅能小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一般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

六、中央和民政下发的“十类学生”可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

1、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残疾学生;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5、孤儿;

6、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7、残疾人子女学生;

8、低保边缘学生;

9、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10、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其他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4、家庭直系成员有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且费用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有其他困难情形家庭子女。

七、申请基本条件:

1、资助对象为取得我校学籍且应届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业成绩优良或呈明显上升趋势;

6、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八、受助学生需要准备的工作

1、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

2、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可出具家庭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办理社会保障一卡通,并激动其社保功能和银行功能。为了强化管理,按照四川省学生资助办的要求,统一使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所办社保卡必须是四川省内发放的,请预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请利用国庆放假期间到银行办理。

4、注意事项

(1)由于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来源不同,若同时申请助学金和免学费的学生一定要按要求提供两套完整资料,以供审查。

(2)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信息齐全。

时针分针竞相追逐,见证着你对未来的执着!请你放下所有担忧,轻装上阵,尽管发挥才华,我们为你保驾护航!我们还想善意地提醒你:有困难,找教育部门、找资助中心、找学校;拿不准,问老师、问同学、问家长。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希望你无惧风雨,勇于奋斗,沐浴新时代的阳光,开启人生出彩的新征程!

 

               四川省绵阳实验高级中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